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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兰兰(苏林染闺蜜):林染,快点,篮球赛下半场要开始了!
苏林染(刚穿越过来,站在原地思考,反应了一会儿):我不去了。
兰兰:为什么呀?不是去给顾知远送水吗?再不去就被其他人抢先了!
苏林染:抢就抢呗,我买的水就算洗脚,都不给顾知远!
顾知远中场休息来便利店买水,路过此处正好听到两人对话。
顾知远(嚣张生气):喂!你这话什么意思?!
苏林染(见到顾知远,惊讶一瞬,然后转为淡定):我不叫喂!我叫苏!林!染!
说完愤愤转身离去。
顾知远(看着苏林染离去的身影,不屑一笑):女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第一幕结束。
冯露童当了沈思筝的第一位读者,脸上表情千变万化。她今天上午刚接受沈思筝是一个学习大神的事实,现在当事人拿着这样一个剧本来给她看,她的世界观再次有点崩塌。这剧情很雷,很土,但不得不承认,沈思筝还是有点才华在身上的。
“我推测,这个剧本成功的概率,一半一半吧,除了剧本,还得看演员能不能演出这个感觉来。”冯露童的评价很中肯。
穿越回到过去的苏林染不再事事都关注着顾知远,反而误打误撞引起了顾知远的注意,两人在奇妙有趣的相处中对彼此都生出情愫。
沈思筝顺利地敲完了结局,将剧本发给宋驰,慢悠悠地说:“那就赌一把。”
宋驰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接受了沈思筝的剧本,他冥思苦想了半天,还是想不通为什么那么拽的沈思筝会写出这么土的剧本。但他保证过了,无论如何都会给她当男主角,宋驰不得不硬着头皮履行承诺,然后又给其他演员做了不少于两个小时的心理建设,他们这个剧组才算正式开工。
沈思筝虽然偶然获得机会当了“编剧”,还是免不了沦落街头发传单的宿命。她前一天晚上熬夜写稿子,精力耗尽,一直坐在凉棚里打瞌睡,碰见一波路过的学生,她就慢悠悠走过去递几张。
“狗血爱情喜剧,没事了可以来看看。”云淡风轻地说一句,然后退回去继续休息。左右冯露童答应了她来看,最次她这戏也不会空场。
沈思筝正发呆时,忽然感到头顶一片阴影。她抬头见到冯珊珊不知何时站到了一旁,右手攥着左手手腕,看着有些局促。
“思筝,你在发传单吗?”
她问了句废话,沈思筝瞬间清醒了几分,调侃道:“没有,我在发呆。”
冯珊珊噗嗤一声笑出来,拿了一摞传单,“我帮你发吧。”
沈思筝:“好啊。”
冯珊珊站着没走,似乎有话要说,但又难以启齿,沈思筝猜个大半,便给了她一个引子,“这么为难,还在生我气?”
冯珊珊忙解释,“没有,是怕你生我的气,上次确实是我说错了,因为我有点害怕高歌学姐,所以就撒了个谎,把责任推到了你身上。”
沈思筝晃了晃手,“没事,高歌那脾气,是个人都怕。”
冯珊珊朝着沈思筝抿嘴一笑,“但你好像一点不怕。”
意思就是“你不是人。”
沈思筝太阳穴突突了两下,觉得她刚才说的话确实草率了,明明就是想安慰一下冯珊珊,却给自己挖了个坑。
高歌凶是凶了点,但确实不可怕啊,人就是有凶的,也有温柔的,高歌再凶,也不敢当众打人,所以沈思筝觉得没什么可怕的,跟她合不来的人,她远离就是了。
沈思筝耸了耸肩,“她又不会吃人。”
15 狗狗眼15
◎人鬼情未了◎
周末,沈思筝的处女作迎来舞台首演。
宋驰他们排练的效果还不错,到场的人虽然跟高歌那场差不多少,都是稀稀落落的,但现场反馈还不错。
沈思筝挺容易知足的。
她本来就不是一个需要用掌声来取悦自己的人。一部作品好与不好都是常态,效果好她就庆祝一下,效果不好下次能改就改,反正她都能接受。
这次唯一的恼人的地方就是尚宁洲不知道跑哪去了。
沈思筝愤愤地点开微信,给尚宁洲发了条消息过去。
筝:“老弟!人呢!怎么不看来我的大戏?”
许久没人回复,沈思筝便去到后台,打算问问宋驰。
刚一进去,她就受到了热情款待,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大功臣来了!”
果然人都是慕强的。跟上次相比,她受到的待遇简直天壤之别。之前社团里的人对她微笑明显只是对一个小学妹的照顾,现在纷纷变成了仰慕。
宋驰就是这种转变最明显的一位。
他拍着手从人群中走出来,朝沈思筝竖了个大拇指,赞不绝口道:“思筝学妹,没想到你深藏不露啊,太厉害了!”
“你马屁拍得挺好,”沈思筝反应很平淡地阐述事实,“人来得也不多啊。”
她这场来的观众比高歌那场来的人数多不了多少,怎么也不至于受到这种恭维。
宋驰摇摇头,“虽然不多,但在场人的反响都很好啊。”
说完,像是故意似的,特意喊了高歌,“是吧高歌,你刚刚不也说了吗?”
高歌听过,朝着这边走过来,她脸色依然很冷,但明显比上次少了很多敌意。她没想到沈思筝真有两把刷子,不是长得好看内心空空的花瓶。她原是等着看沈思筝的笑话,没想到节目真的这么好笑。
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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