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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闵细雨的时候,他正从客厅二楼的楼梯上下来。他穿着纯白的欧式睡衣,丝绸的柔光随着盘旋的阶梯流转。
他是被自己的妈妈临时叫下来的,在看到我和我爸爸的时候,明显地吓了一跳。他说他不知道有客人来,要回房间去换衣服。
但他的妈妈喊住了他,说我们不是客人,以后会是亲人。她说完朝我笑了笑。
我看向这个外表优雅但眼里透着精明,甚至带一点市侩气的女人,露出一个很生硬的笑容。
我叫陆宜成,是陆家的次子。我的家族在胧城里做着大型的珠宝生意,是胧城老牌的珠宝企业之一,行业里的“执牛耳”。
闵家和我们一直都是生意上的对手,多年来有意和我们争龙头,用尽了手段对付我们。
本来都没有成过,但我们家最近却因为一桩尘封多年的丑闻被有心人刻意地揭发,导致行业上的风评和信誉都受了重损。
闵家看中了这个时机,联合行业里其他公司的人给了陆家一个重创,伤了我们的元气。
闵氏集团的董事长,也就是闵细雨的爷爷,是头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也是一只极擅伪装的狐狸。
他在陆家面临破产的时候伸出援手,但代价是需要陆家年轻的一辈和闵家全面地联姻。我们知道,这不过是他为了全盘地吞并陆氏而做的第一步打算。
但我们别无选择——蚕食或鲸吞,选择权在他的手里。
我们家一共三个孩子,我上头有个大哥,下头有个妹妹。
闵家只有两个孩子,一位开朗明艳的大小姐,一位清冷寡言的小少爷。
在这个时代里,同性的婚姻并不少见,或许是缘分的原因,在举办联谊晚会的那天,那位闵家的大小姐一眼就看上了我那沉静文雅的小妹,向闵老爷子提出了要和她结婚的想法。
我的小妹没有反对——她尽管一言不发,但我没有从她的眼中看到拒绝,我看到的是她眼尾的一抹薄红,在白皙的脸颊上有些明显。
我的哥哥也瞧见了,他低声地对我说:“她被偷了心了。”他说:“可悲的很。”
我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
单纯的小妹不明白她的婚姻不过是家族联姻下的一段算计,带着利益最伪善的面具。她的那点悸动和感情不过是一截当名利之火烧尽的时候可以随时散在风里的烟灰。
现在,这烟灰还差一截。大哥和我,总有一个要牺牲。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我要拯救大哥。
大哥是家族的长子,行业的精英,陆氏今后的继承人,如果他能尽可能地不被束缚,放开手脚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那么陆家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而我自知自己不过是个家族里玩世不恭、学无所成的废物,要不是投胎投得好,这二十多年来不知道要吃多少生活的苦头。现在,该是我拿投胎的运气回报家族的时候。
我想我要用力去讨得闵家那个矜贵小少爷的欢心,尽管我连他的面都没见过,尽管我还有心怡的女孩儿——她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喜欢用带笑的眉眼看任何人,却唯独爱用我的手背擦眼泪。我原来打算在今年七夕的时候跟她表白,可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七夕的这天,我拿着大哥专门设计的手链,和爸爸一起到了闵家。
我是来见闵细雨的。
那场晚宴闵细雨并没有来,听他的保姆说他那时生了病,见不得宾客。如今我总算能看见他了。
老实说我恨闵家,可我并不恨他,也没有资格恨他。我只是可怜他,就和可怜我自己一样。
这位小少爷在被自己母亲喊住的时候人明显是懵的,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要嫁人了,还是嫁给像我这样整天在家族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又不会照顾人的混蛋。
我记得他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头低垂着,似乎还在介意自己穿着睡衣出现在外人面前这件礼节上的事情。
爸爸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我应该表现得热情一些。于是我主动走到他面前,身上揣着大哥设计好的见面礼。
“你好,小少爷。”我尽量露出一个在我想来比较纯良且赤忱的笑容——尽管后来小少爷说我当时笑得有点阴险。
“但是出现在你的脸上并不难看,”他后来笑着评价,“是刚刚好,像狼一样的那种眼神。”
他说他喜欢那样的凌利。
这一点要是他不主动地告诉我,我想我永远都不知道原来他那时是这么看我的。
和他打完招呼,我告诉他我会是他的未婚夫。
闵细雨听完,怔了一怔,那对温柔惺忪的眼目睁大了。
“宜成说得没错。”闵夫人在一旁说。
闵细雨的脸上满是惊愕和无措。他打量我一会儿,红着脸对闵夫人说:“妈妈,怎么,怎么这么突然……”
“这件事之后会跟你解释。”闵夫人平淡地说。她对小少爷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一种理性的疏离,语气不像是在交谈,更像在命令。
闵细雨有点愣了,他瞄过我一眼,把头飞快地垂下,半晌都不说话,看上去有些难堪。
为了缓解这时凝固的气氛,我决定把提前为他准备好的礼物拿出来送给他。大哥亲自设计了一条手链,目的并不在于祝福,而是在于提醒我要尽可能攫取小少爷的好感。
“闵细雨,我给你带了见面礼。”我从西服外套的内袋拿出一个雕花精美的匣子,笑着打开它,将手链展示出来。那是一条嵌着五色彩宝的手链,天然纯净的碧玺宝石是山林给予的眼泪。
我问他:“我可以给你戴上吗?”
闵细雨没有拒绝的余地,因为在他开口回答之前,我已经大着胆子牵起他的一只手,把手链为他戴上了。他的手很漂亮,手形修长手腕纤细,肤色洁白触感光滑,像瓷片有了呼吸。那手链与他相得益彰。
大哥不仅给了我手链,还教了我一段话。我提醒自己别忘记将它有感情地背出来。
“祝愿我们有一生一世的平安,一生一世的快乐,还有一生一世的……缘分。”
“缘分”这两个字是经过我改动后的结果,大哥教我说这段话的时候,那两个字本来是“深爱”。但我觉得有些话阿谀得过头听起来就像讽刺,所以这两个字也的确开不了口,于是便改成了这个在感情里显得模棱两可的词汇。
那时的我自作聪明地认为,并且固执地相信我和小少爷之间的感情只能止步在家族给予的孽缘上,却并没有意识到在将来的某一时刻我对他的感情会到达超越“深爱”的程度。
当然这也是无伤大雅的,毕竟在认清这一点的时候,我对他的感情已到了不用再纠结是否宣之于口,而是直接付诸行动的态势了。
闵细雨好像很喜欢那条手链,看着它眼睛亮亮的。
“谢、谢谢。”他跟我道谢以后,也没有再说什么话。我想我今天的到访还是打扰到他了,这让我有点愧疚。但一想到我今后的人生也会被他打扰,一时间我又觉得痛快。
总之,这场见面就在这不间不界的氛围里结束了。
当我再一次见到小少爷的时候,他已经穿上婚纱,把他纤细的手臂搀在我这样一个他毫不熟悉的男人的臂弯上,在一众宾客的面前,强作亲密地和我缓缓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我们中午举行了婚礼,午后和傍晚陪着父母招待宴会的宾客,晚上前往我们的新家——那是闵老爷子送给我们的一栋别墅。我们坐着闵家派来的专车过去,下车的时候,闵细雨因为婚纱的裙摆太长,鞋子踩到裙边被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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